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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年了,養牛的合夥人還是念念不忘他的利潤...
答覆:2015年11月22日關聖帝君帶進一男子,位冤親債主在清朝初期福建地區,
和阿雲一起合夥做牛隻買賣。他們那時共養殖六十隻耕種用的公牛,
冤親債主負責提供動物,阿雲負責提供土地,牛在阿雲土地上吃草長大,然後出售。
利潤是六四分,阿雲拿六,他拿四分,生意很好。
他認為牛賣得好,功勞是他照顧妥牛隻,故不應只拿四分,利潤應對半才對,
雙方就分帳問題兜不攏。有一天,牛隻被偷盜二十幾隻,阿雲認為是他設計偷牛,
這樣利潤就可少分給阿雲,但他認為失竊是他的財產損失。阿雲報告官衙他偷竊牛隻,
衙役把他帶走,用刑要他招供,他不認罪,結果用刑太重,冤死獄中。
功課:
1.要求阿雲懺悔誤解他偷盜。
2.懺悔讓他冤死在獄,阿雲獨得剩餘牛隻。
3.要索債,賣剩下四十多頭牛,應分給他的利潤。
4.要求阿雲償還他四十多隻牛的錢。
5.持誦關聖帝君聖號迴向他。